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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8日 来源: 未知 字体大小:

    总则
    第一条 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外语系总支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外语系总支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发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接班人。
    3 、做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4、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5、指导各班学生开展工作。
    6、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
    活环境。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7、维护同学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学院与学生的联系,激发民主参政意识,培养他们管
    理学校的自觉性。
    8、开展健康有益的课余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积极开展第二课堂,陶冶学生的情操,
    健全学生的个性,提高学生的素质。
    9、加强与兄弟院校和兄弟系的联系,扩大外语系的影响。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实事求是,努力开拓,
    面向世界,放眼未来,坚持以身作则,依靠全院学生,在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独立开
    展工作。
    第四条 本会参与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它们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五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一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是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反映在校学生意见、建议的权利。
    2、有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的相关会议和活动的权利。
    3、有向上级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
    4、有遵守一切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制度和条例的权利。
    5、对本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6、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7、有服从上级指示的义务。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2、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
    理要求,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6、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1、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和会员必须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3、各部应定期将工作上报主席团;
    4、各部应定期向各班学生代表或全体同学报告工作;
    5、团总支学生会各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 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
    1、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是团总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在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及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学生负责。
    2、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长、副部长组成,每届任期一至两年。委员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3、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选举副书记二人,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三人,组织部部长,秘书长一人,主持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
    4、团总支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由当选的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在任期内,常务委员会有权根据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根据广大同学的意见及本人表现,提出罢免不称职委员和增选新委员的建议,由全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当选的全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条 主席团
    1、 学生主席团由当选的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组织部部长、秘书长组成。
    2、 主席团会议定期举行,讨论、布置工作,交流各部工作。
    第十一条 班委会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班委会由全班学生大会民主协商选举产生,设团支书、班长、学习、心理、宣传、文体、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委员,负责班里的日常工作。班委会受团总支学生会的领导。
    第三章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职能范围
    副书记:
    1、组织团总支的日常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传达贯彻学院党委、团委和系党总支、团总支的指示和决议;
    2、组织发展各班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团证和整理团籍;
    3、领导和监督团总支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实施和开展,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4、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经费开支的审批;
    5、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意见和要求。
    主席:
    1、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全面工作,召集主持会议。
    2、提出工作目标及总结工作思路,指导各部门、各班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3、组织各部门、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4、布置、督促、检查和协调各部、各班委会的工作。
    5、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反映各方面情况。
    6、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审批经费支出,定期审核经费使用情况。
    7、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的动态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工作调整。
    副主席:
    1、 协助主席履行其职责。
    2、处理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具体事务。
    3、分管团总支学生会某方面工作,汇报某部、某些学生工作。
    4、协调各部、各班委会工作。
    5、主席不在校期间,代替主席负责全部工作。
    6、对先进或违例的学生班干部提出表彰或处理意见。
    组织部:
    全面负责外语系《学管通讯》编辑策划工作。
    秘书处:
    1、负责起草、修改、拟订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文件,并对各部门定期上缴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总结等团总支学生会文件整理和归档。
    2、负责日常会议的通知和会务日常记录,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3、负责对各部门、各班委会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登记工作,收集各方面的信息、资料。
    4、协助主席完成团总支学生会总体工作,协调各部、各班工作。加强班与系之间的联系。
    5、负责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
    6、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经费的申请、报销,购买办公用品。
    7、配合院办公室搞好各项工作。
    宣传部
    美工组
    1、协助党组织做好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向同学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时事形势宣传,引导同学关心国家大事。
    2、配合学院宣传部、团总支学生会等有关部门结合形势和中心任务,并对学生思想状况,特别是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主办板报等宣传刊物,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学生工作动态以及好人好事。
    4、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教育同学热爱事业,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5、协助各部门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结果的公布,负责会场的布置装饰工作以及各种展览的筹备展出工作。
    信息组
    1、信息组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送”的作用。
    2、本部门以学风建设,校风建设为中心,负责全院及社会的全方位性调查了解和掌握信息工作。
    3、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生活动态,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
    4、协调配合院党总支、团委的各种调研工作。
    5、要及时、准备地向上级反馈信息,为院领导的各种决策提供有利的保证。
    6、协助外语系《学管通讯》编辑策划工作。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1、本会干部是指包括本会干事以上的所有干部。
      2、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到: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团总支学生会名誉。
      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上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工作,发挥团总支学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
      3、本会在每学年初进行干事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从应聘的同学中择优录取,选拔优秀的同学进入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4、本会部长(秘书长)以上职务由委员会委员担任,副主席以上职务由主席团成员担任,由团总支负责组织考察,系部讨论决定上述领导干部的任命。
      5、本会项目主管以上干部由秘书处协助主席团管理,干事由秘书处和所在部门共同管理。
      6、一般不允许本会干部学期中离岗,有特殊情况辞职者,须向递交辞职报告,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后卸任,否则按撤职处理。
      7、干部跨部门调动,非主席团决定的,须由调入部门向主席团递交调出部门签署意见书面报告,经团总支批准后执行。
      8、干部的任免职应征求所在院党、团组织的意见,并结合个人意愿、考核档案等进行。
      9、本会以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生干部培训班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10、本会为每位干部建立考核档案,一学期鉴定一次,干部任免,考核档案应相应变动。干部档案应由工作情况、自鉴定和组织鉴定等组成。
      11、考核应公正、公开,考核评定应参考上级、下属、同事及自身的鉴定意见。
      12、对工作对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本会给予奖励。奖励方式有部内表扬、全会表扬、授予称号、发给奖品奖金等。本会每学年综合个人鉴定,按照工作成绩分别授予个人“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13、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干部,本会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处分有:内部批评、警告、留职察看和撤销职务等。留职察看以三个月为期。
      14、受到奖励和处分的干部应委托专人进行谈话,干事的由秘书处或组织部委托,委员以上的由常委会委托。
      15、干部的任免、奖励、处分应通过各种媒体向全校公布。干部的考核结果应知会本人。
    16、干部的任免、培训、考核、奖励、处分具体办法,由本会秘书处制定。
    1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另:附< <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干部条例>>
    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干部条例
    为了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干部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增强工作责任感及工作主动性,锻炼自己独立工作能力,对自己从高、从难、从严要求,特制订本条例,为团总支学生会监督以及选拔干部提供依据。
    一、 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干部级别,任期及产生办法:
    1. 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干部分为团总支学生会副书记,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学生会副主席,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学生,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含各班班长、团支书、副班长,组织委员、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等),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级。
    2.团总支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级干部,均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任免,并由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备案。部长级干部任期一般为一学年到期自动解除职务,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可连任。
    4.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直属机构负责人由各部门负责,并报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备案,任期一般为一学年,到期自动解除职务,经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可以连任。
    5.干事级,本会在每学年初进行干事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从应聘的同学中择优录取,选拔优秀的同学进入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任期一般为一学年,经考核合格,常务委员会将对其推荐提拔。
    二、 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干部岗位职责:
    (一)团总支学生会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岗位职责:
    1.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在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中正确贯彻执行,积极进行团总支学生会的改革、创新工作。
    2. 根据党委、团委的工作重点起草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计划,明确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并采取措施保证工作计划的落实。
    3. 掌握整个学生户工作的进展节奏,熟悉了解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掌握并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各班级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的开展工作,调节各工作环节,协调各部门工作。
    4. 沟通团总支学生会与党委、团委、团总支及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围绕学校、系部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
    5. 考察和培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做好传、帮、带工作。
    6. 负责团总支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批和使用。
    7. 工作中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不计较个人得失、能上能下、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
    8.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作原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
    9.团总支学生会副书记①主持团总支日常工作,副书记②协助党总支工作,组织部协助,副书记不在时,由组织部主持团总支日常工作;主席主持团总支学生会日常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常务副主席)主持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10. 负责召集团总支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二) 团总支学生会部长级干部岗位职责:
    1. 积极贯彻执行校团总支学生会的决议,按时、按质、保量完成团总支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 根据本阶段团总支学生会工作重点,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及特点,制定出工作计划,每学期工作要有所创新,经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批准后,积极付诸于落实执行。每次活动结束后上报本部门工作的书面总结。
    3. 定期向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汇报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4. 善于了解下级学生干部情况,知人善任,注意考查学生干部,做好传、帮、带工作。
    5. 工作中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注意团结大多数,能上能下。
    6. 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代表团总支学生会开展工作,应受主席团委托,对主席团负责。
    7. 积极主动的取得学校有关部门支持,搞好本部门的工作。
    8. 有权提请任免本部门副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任免本部门干事,对本部门下属机构有直接领导权。
    9. 每学期上交一份关于本部门或其他部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查报告。
    10. 积极开展部门间交流及协作,共同搞好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11. 负责对本部门开展的每一项全校性大型活动作出书面计划和总结,内容应包括活动计划、经费预算、宣传计划、活动规划、规模、效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等。
    12. 定期召开例会,做好部门工作。
    (三)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干部岗位职责:
    1. 工作中以大局为重,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在部门中直接对部长负责,部长不在时,主持本部门工作。
    2.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部长交给的各项任务。
    3. 指导、帮助干事开展工作,注意培养干事独立工作能力。
    4. 及时发现并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以利于开展工作。
    5. 每学期末上交一份关于本人及部门工作情况的书面汇报,包括存在问题及改进办法。

    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为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战斗力、凝聚力,增强团总支学生会一切为了学生的服务意识、更加有效、有力的为全院同学服务;完善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有序的工作机制,更好地、有效地完成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拟订本制度:
    第一条 按规定产生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部成员等。
    第二条 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以下简称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一)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成绩优异,学有余力;
    (三) 热爱学生,热爱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具有优良的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热情;
    (四) 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办事客观、公正、务实,廉洁自律。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负责人,实行公开招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以公开方式征求同学的意见。试用期满后,发予聘书,并登记备案。
    第四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个部门的负责人任期一年。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者,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并经团总支同意后予以解聘。
    (一) 工作能力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 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较差,造成严重后果;
    (三) 不受同学拥护并在同学中产生恶劣影响;
    (四) 违反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制度,经主席团多次指出,未能更正;
    (五) 违反校纪校规并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六) 个人行为严重影响团总支学生会乃至学校形象和声誉;
    (七) 不符合团总支学生会其他工作要求。
    第五条 各部门实行部长(秘书长)负责制,各部成员(尤其是副部长)的试用、聘用、解聘有各部门负责人报请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审核通过。
    第六条 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成员应符合相应部成员任职规定,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有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对其考核,并报主席团审核通过。
    第七条 对各部门实施考核,应综合考核如下内容:
    (一) 由于工作严重失职导致部门常规重要活动出现一次严重失误,直接由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对其进行罢免、撤换。
    (二) 部门成员的分工明确,工作富有成效;
    (三) 开展工作获得较好的评价;
    (四) 按时向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本部各项活动的总结与报告、学期的总结与报告和自我的评审考核结果
    (五) 部门的会议记录齐全
    (六) 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八条 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具体参见《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第九条 对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和同学应予以表彰和适当的奖励。(结合学院的有关奖励办法)
    第十条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


    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一、 考核目的:
    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使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二、 考核范围:
    团总支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的学生干部.
    三、 考核内容及要求:
    1.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
    (1)对党的认识及态度
    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组织。能积极参加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对学院及班级开展活动的态度除特殊情况外,对这些活动一贯积极参加,如有余力,则协助开展有关活动。
    (3)对校党团委、团总支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校党、团委和团总支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够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
    (4)对学生种不良风气的态度
    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影响、说服周围同学不参与。
    2.工作情况
    (5)工作态度
    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
    工作中奋力进取,勇于开拓,从不满足现状,工作中任劳任怨。
    (6)对待工作中困难的态度
    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7)组织能力
    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书面)。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8)活动能力
    广泛联系团总支学生会系统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校方部门,能很快适应各种社交活动。
    (9)表达能力
    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清楚、完整、简明扼要地口头表达某一思想内容;有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10)工作效率
    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工作,尽量少占自习时间,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1) 工作效果
    活动本身意义大,参加人数多,影响面大,同学们反映很好,工作与以前相比有很大起色。
    (12)工作任务
    非常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本部门工作特长,在开展业务性强的工作中能作出正确决定(注:诸如审稿,评奖之类的工作)。
    (13)工作作风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14)工作中的协作精神
    工作中的顾全大局,从整个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15)使用和选择干部
    考虑到每个干部的特点,使用是扬长避短。大胆选拔有才能的干部,使其能力得到很好的发挥。
    3.学习情况
    (16)学习态度
    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好。
    (17)学习成绩(可根据具体情况作调整)
    成绩良好,总评在70分以上,在班排前20名。
    (18)学习进步情况
    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4.组织概念
    (19)严格遵守团总支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办事
    另:各部门选择和使用干部、干部任期长短应以本条例为参考。

    团总支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健全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本会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一、 干事考核分日常记录与期末考评两部分:日常记录主要包括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情况、值班情况、提意见或建议情况等,期末考评在日常记录的基础上进行,为干事考评的主要组成部分。
    期末考评的内容有:
    (一) 工作态度:
    到会情况、活动参与情况、值班情况、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二) 工作能力:
    工作成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情况等。
    (三) 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以前一个学期的智育成绩为准,按班级排名位次记分。
    二、 期末考评方法:部门内各成员无记名评分及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评价相结合。
    无记名评分:将考核内容立项,每一项按10分记,由各干事进行评分,其中会议、活动、值班、三项按缺席次数,在10分基础上减分;学业成绩按等级给予相应分数。
    学生干部评价:对干事予以全面公正评价,总结干事工作优缺点,并提出希望。
    三、 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干事进行考核,同时应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干事进行综合全面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团总支学生会人事档案。
    四、 对干事的奖惩:
    1、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干事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培养团总支学生会后备干部的依据之一。
    2、 办公室将团总支学生会干事登记材料整理,作为综合测评加分依据。
    3、 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干事,由所在部门视情况予以解聘。
    4、 受警告以上处分或一学期由两门功课不及格者将予以除名。
    五、 本制度解释权归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团总支学生会机构及岗位设置制度
    1、本会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本会另文规定,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的变动,由常务委员会提请委员会决定。
    2、本会工作中有长时间跨部门需要的,可成立跨部门协调职能机构,其设置及其职责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3、本会工作中有较大规模非常规项目的,可成立临时职能机构,其设置及其职责由常务委员会决定。
    4、本会职能部门根据需要设置职能组,承担部门职责中的指定部分,职能组的名称应报常务委员会核准,并报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备案。
    5、本会职能部门设部长(秘书长)一名,副部长(副秘书长)若干名,主持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其他职能机构的负责人,由常务委员会在设置时指定。
    6、职能部门下设的职能组设负责人若干名,由所在部门指定,并报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备案。
    7、各职能机构根据需要可设置若干职能岗位并指定专门干部负责,岗位涉及与其他职能机构工作的,应向相关职能机构通报。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由各部门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三、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早退,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办公室请假。
    四、值班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值班期间要保持室内整洁,认真做好当天的各项工作。
    2.值班人员要负责写好当天的值班记录,登记好当天借用或领用的有关物品。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代表团总支学生会处理日常事务,热情接待来访人员,礼貌送客,认真接待来访,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爱护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果皮及其它杂物。
    六、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办公室内禁止吸烟。
    七、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好办公用品,若需借用室内物品,须经秘书处批准,并登记,用后及时归还。
    八、办公室内书刊杂志,仅供值班期间传阅。除查阅资料需复印,经登记后可以借出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带出办公室。
    九、办公室值班人员负责对每天值班部门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认真记录。
    以上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请大家自觉遵守。
    团总支学生会例会制度
    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是团总支学生会日常运作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加强与各成员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对上二周工作的总结和下二周工作布置的会议形式。为进一步加强例会组织管理,明确责任,完善例会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总结和报导团总支学生会近期工作,提高团总支学生会工作效率,特定以下例会细则:
    一. 例会每双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主席团成员商议确定。会议由团总支学生会副书记、主席、副主席或各部长主持。
    二. 出席例会成员: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委员以及各班班长,不定期邀请团总支书记出席作工作指导。
    三. 例会内容主要为"总结上二周工作,布置下二周工作"。
    四. 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能出席例会须提前请假。如副书记、主席未能到会,须指定副主席主持会议。
    五. 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干部管理条例》
    六、由办公室负责核查到会人员,并秘书处备案。
    七. 会议内容由办公室记录、整理、存档。并记录、保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人员名单。
    八. 例会的出勤情况作为推优、评优的依据之一。
    九. 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 本制度由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修订,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外语系团总支学生会,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团总支学生会值班及接待制度
    1、值班人员的值班当天工作内容为:收取本会函件、整理办公室内务、借出及接收归还本会办公室物品、接待来访人员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2、当天值班结束时,值班人员须填写值班日志,记录值班当天的主要情况。接收的文件、信函及物品等,有明确接收单位或个人的,值班人员须通知接收单位负责人或接收人,无明确的接收单位个人的,值班人员应拆封存档,重要信息应当即向值班主管领导报告或知会当事人。
    3、对待来访人员应持主动、热情的态度,在职权范围内可解决的事情必须当场解决,不在职权范围内的事件应作记录并尽快汇报值班主管领导。
    4、来访同学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投诉等,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移交有关部门。移交本会各部门的,该部门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处理结果转达提出的同学,并报秘书处备案。
    5、本会值班及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来访人员提出的团总支学生会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首先接触的干部必须为来访同学解决或指引联系到本会相关部门或人员。
    6、值班时间为。
    7、值班人员由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派出,值班时间表由团总支学生会秘书处安排。
    8、每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考试周及其前一周,值班及接待工作停止,有特殊需要的,由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作特殊安排。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团总支学生会文档管理制度
    1、文档是指文书、档案等原始的或电子的材料。文档是本会工作信息的重要载体,本会提倡善用文档,通过文档获取校内外工作信息,汲取有益的工作经验。
    2、本会人事档案的管理由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负责,业务文档的管理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允许保存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文档副本。文档管理部门应做好文档的分类、保存等工作。
    3、本会干部任职开始时,有关部门应为其设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参考材料。
    4、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为本会文档管理做基础工作,重视文件资料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管理工作。
    5、各部门和各活动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是本会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四个星期内把学期(学年)工作计划送档,应在每学期最后三个星期前把学期(学年)工作总结送档。本会主办的各活动项目的承办单位应在活动项目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把活动项目的计划和总结一并送档,并领取档案材料入库收据。送档的资料须是常务委员会批复的资料。
    6、送档的资料应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备、条理清楚,手写的应用碳素墨水工整誊写。
    7、常委、文档主管领导和当天值班干部可直接查阅业务文档,其他人员在上述干部在场时可以查阅文档。常委可直接查阅各部门干部的人事档案,各部门负责人可查阅本部门干部的人事档案。
    8、因工作需要外借业务文档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要求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经办人应作借出登记,归还时撤销登记。借用人在日用过程中应保证文档完好无缺,到期归还或续借。
    9、每学期末,文档管理部门应清点文档,督促借出人归还。
    10、各院系、各部门送档的资料作为年度评优等工作考评的参考材料。
    1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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